根据学校发布的乐团演奏员常年招聘公告及相关考试安排,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校室内管弦乐团、民族室内乐团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一、室内管弦乐团
二、民族室内乐团
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到10月30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人事处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9808065(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邮政编码:310024
浙江音乐学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