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6年专项岗位接收安置公告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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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以及省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专项岗位归集安置工作有关规定,浙江音乐学院推出专项岗位面向2026年全省符合条件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安置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属于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厅级。主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教学科研及艺术创作表演等工作,学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安置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岗位计划
学院计划财务处财务综合管理岗位1个,主要职责:负责学院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接收安置对象
2026年全省符合条件的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三)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含非全日制)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统计学、经济学、金融学,或具有1年以上部队财务出纳工作经验的,专业可不作限制。
(四)岗位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三、安置程序与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16:00,报名人员登录浙江音乐学院人事招录报名网站(http://renshi.zjcm.edu.cn:8000)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并注明安置地所属的设区市。
(二)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浙江音乐学院会同有关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详见附件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
(三)考试考核。安置岗位考试考核包括档案考核、文化考试和面试考核,其中档案考核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实施,文化考试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统一实施,面试考核由浙江音乐学院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查报名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与招录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具体安排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此次考录不设开考比例。
考试考核总成绩=档案考核分(实际分,不折算)*20%+文化考试分(满分100分)*20%+面试考核分(满分100分)*60%。
(四)考察。学院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接收安置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总分相同,具有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如无上述情形,则按照档案考核分高低、文化考试分高低、面试考核分高低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对象应主动配合考察工作,若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学院可不予接收安置。考察对象因各种原因被取消或放弃安置资格的,依总成绩排名递补。
(五)公示和安置。经考察合格的,学院确定为拟接收安置对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安置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音乐学院网站(https://www.zjcm.edu.cn/,“师资队伍-招聘公告”栏目。
2.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http://tyjrswt.zj.gov.cn/,“最新公开”栏目)。
安置相关信息(面试考核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等)指定在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者自行留意。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音乐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9808200。
对安置工作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
(四)有关本次安置工作具体问题,向学院人事处直接咨询。
联系人:0571-89808066(邵老师),0571-89808065(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浙江音乐学院
2026年7月14日
附件: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2026年专项岗位接收安置计划.pdf
附件: 附件2.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