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增选2015-2016学年度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5]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可接受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也可申请成为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三年主持并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及以上者,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
  (2)近五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级刊物2篇及以上或权威刊物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2名)。
  二、各系(部)须对申报人选按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本单位接受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以及人数做好总体规划。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见附件1,单位负责人签名)1份;
  (二)《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单位负责人签名)1份。
  请各系(部)审核材料后,于3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部(行政楼109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hfh@zjcm.edu.cn。管理、直属部门负责人(双肩挑)由学科所属系(部)负责通知和推荐。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1-28867376
  附件:
  1.《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导师申报表》
  2.《浙江省高校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
                                                          人事部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