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被列为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计划,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被列为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计划。拥有艺术学学术硕士和音乐、舞蹈类别专业硕士的学位授予权。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共享丰厚的学术资源,促进学术交流,满足国内其他高校,文化管理部门和艺术教育机构对高素质、高水平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开展2025-2026学年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工作。
一、接受对象
国内各音乐、舞蹈、艺术院校,综合类院校音乐、舞蹈、艺术学院,文化管理部门,艺术教育机构中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
二、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访学目标明确,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良好的专业素养;
2.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2年及以上,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目前所从事工作专业方向应基本一致;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培养方式和要求
1.访学期限为1学年(2025年9月-2026年7月),报到时间及具体事项以访学录取通知书为准。
2.访问学者实行导师负责制,经导师、所在院系同意后,可参与相关科研、艺术实践及学术交流活动等。
3.访学工作结束后,访问学者应对个人访学期间的科研、教学、艺术创表等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按期完成计划且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浙江音乐学院颁发《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5.访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所在院系的日常管理。如出现违法违纪或者其他不宜继续学习的情况,将取消访学资格,并函告所在单位。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相关材料
1.下载并填写《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二份),须选派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5.代表性业绩成果2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论文、音乐会、科研项目、获奖等);
6.近期同一底版两寸照片2张。
(二)材料提交及审核
1.申请人一般自行选择并联系专业导师,协商并经接受院系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等申报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于7月1日前打包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
3.学校审核申报材料,并于7月底通知录取者。
五、收费标准
1.培养费:每学年20000元/人;
2.住宿:国内访问学者住宿需自行安排。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邵老师
联系电话:0571—8980806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行政楼621室
邮编:310024 邮箱:rsc@zjcm.edu.cn
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