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2025-2026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25-05-28 人气:

浙江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3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被列为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计划,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被列为省一流学科B类建设计划。拥有艺术学学术硕士和音乐、舞蹈类别专业硕士的学位授予权。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共享丰厚的学术资源,促进学术交流,满足国内其他高校,文化管理部门和艺术教育机构对高素质、高水平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开展2025-2026学年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工作。

一、接受对象

国内各音乐、舞蹈、艺术院校,综合类院校音乐、舞蹈、艺术学院,文化管理部门,艺术教育机构中的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

二、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访学目标明确,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良好的专业素养;

2.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2年及以上,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目前所从事工作专业方向应基本一致;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培养方式和要求

1.访学期限为1学年(2025年9月-2026年7月),报到时间及具体事项以访学录取通知书为准。

2.访问学者实行导师负责制,经导师、所在院系同意后,可参与相关科研、艺术实践及学术交流活动等。

3.访学工作结束后,访问学者应对个人访学期间的科研、教学、艺术创表等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按期完成计划且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浙江音乐学院颁发《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5.访学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所在院系的日常管理。如出现违法违纪或者其他不宜继续学习的情况,将取消访学资格,并函告所在单位。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相关材料

1.下载并填写《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二份),须选派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5.代表性业绩成果2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论文、音乐会、科研项目、获奖等);

6.近期同一底版两寸照片2张。

(二)材料提交及审核

1.申请人一般自行选择并联系专业导师,协商并经接受院系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等申报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于7月1日前打包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

3.学校审核申报材料,并于7月底通知录取者。

五、收费标准

1.培养费:每学年20000元/人;

2.住宿:国内访问学者住宿需自行安排。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邵老师

联系电话:0571—8980806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行政楼621室

邮编:310024    邮箱:rsc@zjcm.edu.cn


  附件: 浙江音乐学院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docx

 

                    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