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推荐以下2位老师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余娜玮,联系电话:0571-89808072,邮箱:kyc@zjcm.edu.cn。
浙江音乐学院科研处
2026年2月12日
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来源:科研处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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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拟推荐以下2位老师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联系人:余娜玮,联系电话:0571-89808072,邮箱:kyc@zjcm.edu.cn。
浙江音乐学院科研处
2026年2月12日